《丛林守护神》读后感4篇300、500、600字-利来w66国际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4篇300、500、600字

飞外 / 2020-08-21 浏览

文章含读《丛林守护神》有感、丛林守护神读后感(264字)等300字、500字、600字左右的读书笔记4篇,供您参阅。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_264字

这本书的作者是牧铃。她在书中平静地写道,“那边是人类的世界,这边却是野生动物的天堂。”城市从来就不是牧犬的归宿。总之,无论是它们的路还是我们的路,但最终都要走自己的路。牧犬就要回归属于自己的山林、草原和青翠的牧场。

在《丛林守护神》这本书里写了一只英雄般的大黄狗。它和另一只美丽的黑色的牧犬保护山林,为人类造福。我读完这本书感到我不得不喜欢这只大黄狗。我也喜欢上感受大自然的气息,喜欢上辽阔的山林,喜欢上……我也喜欢上这本书,我要好好爱护它。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牧犬那坚定的精神,勇敢地面对一切困难,去做一个有用的人。

读《丛林守护神》有感_481字

“这些电网和水泥告示牌,把那绿色的深谷分成了两个地方。这里是人类的乐园,那边却是各种各样野生动物的天堂。”这段话,就出于著名小说家牧铃的手中笔下。这本书主要讲了老牧工老金退休以后,忠实的牧羊犬阿蓬依依不舍,深受感动的场长于是决定让它一起退休。在城市,阿蓬不能适应这里的环境而闹出了许多笑话,又因为逮住了飞贼而受到敬重……好不容易被挑中当上动物演员,却因救火负伤失去了当主演的机会。阿蓬伤愈后,场长带他回乡下老家当护林员,阿蓬也成了防偷猎,盗伐的护林犬。神奇而刺激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新的快乐。美丽的生活。在书中,阿蓬一次一次地帮老金完成守护任务。战胜疯豺,打败野猪……完全靠着阿蓬舍己为人的品质。在对付疯豺的过程中,老金和阿蓬奋力抵抗,把疯豺一只只杀死,令豺狗的害人计划一次次落空最终,老金和勇敢,凶猛的阿蓬满身血污地战胜了老奸巨猾的豺狗群。阿蓬,你是我最好的榜样,你勇猛,你顽强,你不顾个人安危,为正义而生。丛林,是你最好的归宿。你在丛林中快活地生活工作,是我很开心。是啊,人人都有一个归宿,无论是他们,还是我们,最终会走向属于自己的归(属木的字有哪些?属木的字有九,干,月,本,朵,杖,居,柏,桉,梓,棒,扩,轨,过,玑,芨等。)乡道路,重回自己的故乡。

成语依依不舍:依依:依恋的样子;舍:放弃。形容舍不得离开。如: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卢太学诗酒傲王候》:“那卢楠直送五百余里,两下依依不舍。”又如:晚会结束已经大半天了,同学们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成语老奸巨猾:老奸巨猾[lǎo jiān jù huá],意指“老奸巨猾”之“奸”,典源作“奸”。“奸”,义同“奸”。形容人世故老练、极为奸诈狡猾。语本《资治通监·卷二一四·唐纪三〇·玄宗开元二十四年》。[源]《资治通监·卷二一四·唐纪三〇·玄宗开元二十四年》林甫城府深密,人莫窥其际。好以甘言啗人,而阴中伤之,不露辞色。凡为上所厚者,始则亲结之,及位势稍逼,辄以计去之。虽老奸巨猾,无能逃於其术者。[典故]“老奸巨猾”原作“老奸巨猾”。“奸”,义同“奸”,即为邪恶、狡诈之意。“奸猾”指奸诈狡猾的人,《史记·卷一〇七·魏其武安侯列传》:“丞相亦言灌夫通奸猾,侵细民,家累巨万,横恣颍川。”即是指灌夫勾结奸诈狡猾之人,危害百姓,累积了万贯家财,横行於颍川一地。到了宋代的《资治通监》则有“老奸巨猾”的用法,书中描述唐代宗室大臣李林甫的为人,他在玄宗时做宰相,由於心思细密,狡猾诡诈,常一边对人甜言蜜语,又背地里陷害他。见到皇帝对谁宠幸,就极力巴结;当对方的权位对自己有威胁时,就设计铲除。李林甫这样厉害,就连人生经历丰富、非常狡猾的人都无法幸免。後来“老奸巨猾”这句成语,就从原文中“老奸巨猾”演变而出,用来形容人世故老练、奸诈狡猾。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_534字

《丛林守护神》是牧铃爷爷写的一本书。他讲的是一条牧犬变成护林犬的故事。

牧工老金退休,场长让依依不舍的牧犬阿蓬跟着他回家。阿蓬曾不被人放在眼里,但在它奋不顾身捉住飞贼后受到大家的尊敬。在去剧场作为主角演出时,因救火阿蓬失去了这次难得的机会。它伤好后,老金带它回到乡下,双双当了护林员和护林犬。在一场与疯豺遭遇的惨烈斗争后,它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疯豺换掉。围绕是否收留小红豺,阿蓬夫妇几近反目,最后因老金调解,阿蓬尽释前嫌当了红豺义父和教练。

看后,我很佩服阿蓬:当看到屠工杀羊时,阿蓬竟要和人决斗,不愧是牧犬;看到小男孩跌入水中,阿蓬毫不犹豫跳水救人;晚上遭遇黑衣人,它奋不顾身冲去搏斗;在救火时,它不顾个人安危,先后救出一个小孩、一个少妇、一条小狗,自己却被人踢断了腰椎;路遇挣脱绳索,企图逃跑的公牛将要伤害小学生时,阿蓬飞身上前,使出绝招,费尽周折把它制服,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在与十条疯豺搏斗中,它英勇顽强,甚至差点丧命……

一条狗,竟有如此神勇,令人不得不佩服。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一个人在生活中,要像阿蓬那样勇敢、善良,遇到坏人坏事时,要勇敢地与他作斗争;遇到别人有困难时,要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

牧铃爷爷的书,让人看后回味无穷。

成语英勇顽强:勇敢出众,强硬不屈。如:毛泽东《论持久战》:“则是在他们面前表示中国军队和中国人民不可屈服的精神和英勇顽强的战斗力,这就是给以歼灭战的打击。”又如:王朔《给我顶住》:“你还得机智灵活,英勇顽强,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成语奋不顾身:奋不顾身[fèn bù gù shēn],意指奋勇向前,不顾生死。语出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源]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据《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引)仆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主上幸以先人之故,使得奉薄技,出入周卫之中。仆以为戴盆何以望天?故绝宾客之知,忘室家之业,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材力,务壹心营职,以求亲媚於主上,而事乃有大谬不然者。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素非相善也,趣舍异路,未尝衔盃酒接殷勤之欢,然仆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仆以为有国士之风。夫人臣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赴公家之难,斯已奇矣。今举事壹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仆诚私心痛之。另可参考:《汉书·卷五四·李广苏建传·李广》[典故]“奋不顾身”是指勇往直前,不顾自己的生死之意,出自於《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司马迁是西汉史学家,太史令司马谈的儿子。在父亲过世後继承父志,任太史令,从事编载史事兼掌天象历法的工作。武帝天汉二年,李陵带兵五千力战匈奴十余万人,後因寡不敌众,力竭而降,武帝大为光火,下令诛其全家。司马迁出面为他辩护,触怒了武帝,被捕下狱,处以腐刑。出狱後,转任中书令,决心效法先贤在逆境中愤发的精神,完成太史公书,即现在的《史记》。司马迁受刑後,他的老朋友益州刺史任少卿写了封信给他,告诉他贤臣应有的作为。司马迁看了後回信,陈述对李陵之事的观点以及受辱的经过。并说自己跟李陵并不熟,但见他“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认为李陵孝顺、讲信用、有义气,对下人也很好,并且出生入死,为国家的存亡“奋不顾身”,实在是个好人啊!如今降敌也是迫於无奈。後来“奋不顾身”这句成语就出自此处,用来形容奋勇向前,不顾生死。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_576字

这个暑假,我看了《丛林守护神》。

这本书是由一位叫牧铃的老爷爷写的,他曾是第三届《儿童文学》擂台赛金奖获得者,是一个隐居在大山深处的奇人。四十年前,他曾是个牧童,领着一群奶牛和两头牧犬,在南方的山区牧场,兴高采烈地度过了少年时代。后来,当农民、当教师……一直没有离开自己喜爱的那片大山和山上茂密的森林。直到他开始写小说,牧场上那缕绿色的风时常萦绕在他心怀,因此,每本书都和牧场有关。

这本书是《艰难的归程》的终结篇,两本书的主角都是一只被宠物场淘汰的,将被推上餐桌的杂种狗——阿蓬,在经历逃脱、求生的过程中,被艰难的生存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死亡机器,直至最后有幸逃入牧场,在牧场,在和人的接触中,开始逐渐信任人类。并与牧工老金结下了友谊。在老金退休之时,依依不舍的阿蓬随老金一起离开了牧场,在城市里,阿蓬因不适应闹了不少笑话,老金为了阿蓬,毅然回乡下当了护林员,阿蓬也成了护林犬,在山林里又发生了一系列紧张又有趣的故事。

书中有老金和阿蓬的真挚感人的友情,有阿蓬和疯豺的决一死战,也有阿蓬不计前仇地接受疯豺的孩子作义子,还有老金和阿蓬与偷猎者的较量,情节曲折,非常吸引人。我仿佛跟着他们一起在山林里生活,他们快乐时,我也开心,他们遇到危险时,我恨不得自己也能冲上去助一臂之力。

我太喜欢牧铃爷爷的书了,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自己去看看。

成语兴高采烈:兴:原指志趣,后指兴致;采:原指神采,后指精神;烈:旺盛。原指文章志趣高尚,言词犀利。后多形容兴致高,精神饱满。如: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体性》:“步夜俊侠,故兴高而采烈。”又如:阿二忽然对于曾沧海的威吓全没怕惧,反而兴高采烈的说起来了。——茅盾《子夜》四

成语决一死战:决:决定;死:拼死。对敌人拼死决战。如: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三十三回:“来日尽驱百姓当先,以军继其后,与曹操决一死战。”又如:周天爵素称勇敢,所保臧纡青练勇可当一面,独不能与贼决一死战耶?——《清史稿·文宗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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