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担保比例的计算公式-利来w66国际

担保比例的维持在法律上是有着明确的计算公式的,这个计算公式就是维持这个担保的十分重要的事情的,只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个计算公式的。下面就让飞外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维持担保比例的计算公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维持担保比例的计算公式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维持担保比例=(现金 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 融券卖出证券数量 市价 利息及费用总和)。 更通俗的讲就是:维持担保比例=(自己的资产 借来的资产)/借来的资产;或总资产/负债总额。 比如客户有100万资产,通过融资融券总共借来200万的资产,这时担保比例=(100 200)/200=150%。 若客户继续融资融券,总共借来的资产达到250万,那担保比例就是145%,此时已经是进入警戒范围了。 若再进一步增加,当比例达到130%,就不能再融资融券了。此时若你借来的钱买的股票跌了,或者你借的股票卖空之后价格却涨了。系统就强行平仓了,那你的账面损失就成实际损失了。 二、担保合同注意事项 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李某找到某局领导: 我们厂急需10万元资金,贷款机构方面的工作我已经做好了,就缺担保人,事成后再给你1万元。 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 不要无知担保。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还说什么 反正自己贷款自己还,我只不过盖个章办个手续而已 ,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不要无效担保。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洋玩具是什么梗?该梗来自网上的一个脑筋急转弯,问:外国人叫洋人,外国酒叫洋酒,外国玩具叫什么?很多人会随口答出:洋玩具。)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三、担保合同生效时间 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3、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飞外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维持担保比例的计算公式的全部内容。进行担保在债权债务当中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事情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飞外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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